与前男友共名抵押借款购置的房屋产权转让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25:07
您好
我未婚前与前男友,以两人的名字向银行贷款购置了一商品房,后两人分手了,供房两年后,前男友提出自愿退出供楼,我俩到公证处办理了一份协议书,达成协议内容有:前男友自愿退出供楼,我补偿其一万元,供满后产权归我所有,前男友协助办理房产退让手续,转让产生的税费由我支付,双方签名起生效。由于是供楼,我前期一直没有办证,最近才还清房款并办证,但房产局人员说只能先办理有两人名字的房产证,然后再办理二手房产买卖过户手续,但再按二手房买卖交税,同时需要两人到房产局签订买卖合同。可就是说我原公证的协议书根本没用,现面临的是:
1、前男友不到现场配合,怎办?前男友已结婚了(结婚时间前于房产办证时间),这办理二手买卖与其老婆有关系吗?需要其老婆到房产局签字同意吗?这算是其共有财产吗?
2、我已结婚,这是不是也涉及我老公?需要我老公亲自到房产局签字吗?
3、房产局称只能这样先办两个人名字(我与前男友)的房产证,这是不是意味我前期到公证处公证的协议书失效呢?该怎样理解?
4、我该怎样才更好的处理好这个房产的过户事宜呢?请各朋友们指点,谢谢大家^^
谢谢朋友们的回答及建议^^
我这地区是房产证登记时间满两年以上才可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这三项是税收大头,只能考虑两年后再办理了。经向房产局了解,我这情况须前男友夫妻两人拿齐户口本等证件亲临房产局办理,或其俩亲临公证处再办理一份公证书,主要公证事项是:声明其房产属前男友私人财产,委托我代卖此房产。
听后无话可说,一个字烦。之前的公证书看来作用不大。涉及的人多了,可能免不了问题更多了,更难办了......还是希望更多的朋友来指点谢谢

够乱啊呵呵。。协议如果不失效房产局就不会不给你办理了。
跟你老公和他老婆都没关系,这是你们俩的事情。
说通你前男友出来跟你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说他不情愿,那其中的契税,营业税,印花税,如果你名下还有第二套房产就还有个人所得税,加起来不少。都得你承担。而且二手房买卖程序真是挺麻烦的,建议你如果他不会再骚扰你可以暂时不改那个名字。但是你月供房的存折和公证书什么的证据都要留好了,如果以后他借此事跟你打官司这都是证据。
我也是刚卖了一套房,真是挺麻烦的。而且房产局的办事效率实在是不怎么样。不知道你在什么地区呵呵。

应该不需要,只要你们两个人处理好就行了。但是会多一笔税。
不过手续也很麻烦,会好几趟

不知你在什么地区。建议有做产权公证的,双方做公证比较容易,且都不涉及婚后共有财产。只需你们两人办理。做完产权公证后只要国家政策没有变化,你随时可以自己带两人房产证几公证书原件过户即可,不需对方出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