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劳动合同和社保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30:32
我先把我的情况简单做下介绍

我于2007年8月到现在这家公司就职,试用期两个月,当时公司没有管人事的,所以合同和社保一直未办理;
直到07年年底要么就是08年年初的时候才签的合同,但是签订日期人事让我们写的都是入职那天(2007年8月),签的是两年的合同,合同文本并没有给个人一份,一直都是人事保留的;
合同上写的工资和我们实际的工资并不相符(好像是社保的最低标准),社保也是按着北京市最低的标准来上的,且社保是从08年5月还是6月才上的(也就是说之前07年的一直没补缴过)
今年8月,我的合同到期,大概是10月份的时候公司有给我们下发一个续签合同的意愿书,我签的是同意续签合同,可到现在都12月了,公司也未正式和我们在再续签合同,但是工资和社保还是有的。

我现在有这么几个问题想请教:
1、劳动法上说合同到期也未续签就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了,那我们的续签意愿书有法律意义吗?我签了同意续签,是否在法律上表明我和现在的单位还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存续阶段?如果我现在离职是否还得提前一个月申请?
2、关于07年的社保,现在已经09年了,我是否还能要求单位给我补缴呢?还是说已经过了期限了?(有9个月的保险单位没交)
3、从今年8月到现在,我和单位都没有签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我现在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未签劳动合同这几个月工资为双倍?如果不可以,那又是为什么呢?
4、大概11月的时候,人事又给我了两份合同让我签,但是不让我签日期,我签完就把合同收走了,也没给我留一份,这个行为我该怎样理解?或是这个举动将会对我造成什么样不利得影响?
5、帮一个同事问的,她今年7月生的宝宝,歇了四个月产假,但产假期间的工资一直给她发的是基本工资,而且给她上的生育险也是最低最低的标准,和她实际工资相差很大,她去找过人事,人事说就是发基本工资,这个说法是否正确?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大家能帮帮我和我的同事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为我们指条明路。
谢谢大家的回答,但是还是有些没解答我心中的疑虑。
那个续签意愿书,上写的是“员工个人是否愿意和公司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大家都说写同意吧,反正也

1、 续签意愿书有法律意义的,你签了同意续签,在法律上表明和现在的单位还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存续阶段,如果你现在离职还得提前一个月提出。
2、能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的。
3、不能。因为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
4、这要根据你合同上有关具体情况如何了。
5、基本正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补充回答:不是不可能,你要求双倍工资,单位拿不出合同的就行;但如果拿出了合同你的双倍工资就泡汤了。因为公司让你们签的空白合同你并不知道内容。

你好:
公司没有“管人事的”,不能成为公司可以不签劳动合同的理由。

1、“劳动法上说合同到期也未续签就视为解除劳动合同了,那我们的续签意愿书有法律意义吗?我签了同意续签,是否在法律上表明我和现在的单位还是属于劳动合同的存续阶段?如果我现在离职是否还得提前一个月申请?”:
(1)不完全是《劳动法》,主要是依据《劳动合同法》。
(2)到期不续签的:原合同终止。
(3)但你的合同到期后,你仍然继续工作、公司也同意的:不管你们是否续签合同,都视为双方同意以原合同条件继续履行。
(4)根据你说的情况推测:很可能是公司已经续签合同,只是没有将续签的合同交给你罢了。
(5)现在离职:可以向公司要合同,如果没有,就不必提前30天通知了。

2、“关于07年的社保,现在已经09年了,我是否还能要求单位给我补缴呢?还是说已经过了期限了?(有9个月的保险单位没交)”:可以要求,就说你一直以为公司给交了,现在才知道没交。

3、“从今年8月到现在,我和单位都没有签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我现在离职,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我未签劳动合同这几个月工资为双倍?如果不可以,那又是为什么呢?”:可以要求。

4、“大概11月的时候,人事又给我了两份合同让我签,但是不让我签日期,我签完就把合同收走了,也没给我留一份,这个行为我该怎样理解?或是这个举动将会对我造成什么样不利得影响?”:
(1)这样理解:公司手里有了你同意续签的同意证明、有了你签的空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