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违规操作叉车该罚款2000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39:25
我是在中联重科上班的员工,因为要作需要,要使用叉车。没有叉车证但有开过叉车的经验,在我开动叉车时一点小失误,把车间里的绿色通道弄坏一点点,我主动承认错误,可公司对我的处罚是2000元,让我接受不了,请各位朋友,给我一点意见,我可以不接受这个处罚吗? 谢谢了!

补充一下,就是6S办处理这件事当时我主动认错,6S办的一个工作人员也了解发生的情况,告诉我的处理结果是罚款200元,因为他第二天休年假,当时没有即时处理,就放在那,不知道怎么回事其它6S办的人,就直接出了一个文件罚2000元,也没有给我罚款通知道单,按流程办事就应让当事人签字。人事部签字。总经理签字什么的,所以他们这样做我觉得不合理!

工作需要使用叉车,确定吗?
谁让你开的?
叉车非常好开,一般情况下不碰最好,如果真的要开,找你顶头上司说明情况,他要你开你就开,对于这种事有手机录音就更好了。
开叉车简单,最主要是货物贵重或碰到其它地方罚款肯定是要的了,看你工资多少?超过50%就有点夸张了。
工作中承担风险的事情还是在领导确认后做比较好!

试问,修那什么绿色通道要2000快吗,不要的话,去劳动局告他,没有叉车证那是你的错,但罚这么多就不对了。

劳动法规定:不管是否是企业内部的规定还是其他因素,都不得罚款。我们公司之前也存在类似的问题,被劳动部门叫停,后来以写检讨的方式对发错误的员工进行警告。如果你想继续干下去,交了算了,不想干的话就去劳动局告他。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办法》之规定是该罚的

这里存在两个问题:1、是否允许罚款;2、2000元是否合适。
对于第一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公司有规定,且你已经知道该规定的内容,知道那些事情不能做,做了有什么处罚,罚款就无可厚非了!以中联重科这种大企业的做法,一定会有培训,培训一定有你签字的记录,所以其合法性你是推不翻的。

《劳动法》赋予用人单位有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权力。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第二、2000并不多!2000元不仅是赔偿,也是处罚!你最大的问题不在碰坏绿色通道,而在无证驾驶。如果你的上级在你明确告知没有叉车证的情况下依然要你操作,你应该拒绝。出了事,他要付责任(你在接受调查的是否,是否强调这点?)----如果你隐瞒了你没有叉车证,或者误导你的上级,那2000元的处罚就太少了,应该直接开了。

对公司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也不要罚2000这么我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