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问题,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9:34:10
离婚双方是我父母,我爸有实质性外遇。我今年22岁,这就不涉及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了。在发这信息给你前,父母因为外遇关系已经接近破裂。因为我妈是婚姻的受害者,所以我选择站在我妈这边,帮我妈咨询下。
我爸妈离婚基本不涉及婚前财产问题,两人白手起家,现在拥有 房产2处,存款若干,但房产证上没我妈名字,存款银行账户也不是我妈名字,现在如果我妈提出离婚,请问
1.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2.我妈能否提出不对等财产分割要求?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处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管房产证上有没有你妈妈的名字,在离婚时,你妈妈都有权提出分割。

银行存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据此,你妈妈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由法院到银行进行账户查询。而且我国《婚姻法》也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法院一旦查实了家庭存款,你妈妈可以要求均分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所以你妈妈可以提出多分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你父母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可以要求分割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母亲可以要求你父亲进行赔偿。

1、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协商处理,若协商无果,则平均50%分割,你说的“但房产证上没我妈名字,存款银行账户也不是我妈名字”并不影响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