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前签订劳务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8:09:10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公司没上岗之前签订了一份劳务合同,试用期是一个月月!但我回去后就反悔了!我不想干了!请问这份合同有效吗?是不是我可以随时走人!还要写辞职信吗?用不用赔偿违约金啊?
我就是用电话给老板说了一声,没写什么申请!老板说你先回家吧!有事我再给你打电话!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就可以走人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但你所说的是“劳务合同”就不适用于该法,请注意!用不用赔偿违约金就要根据具体情况了。

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 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规定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换句话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并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更不能用它来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当然,合同约定以鉴证作为生效要件的除外。因此,即使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也不影响其效力

试用期内签合同,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