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辈名义集资的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5:27:28
这个问题可能比较麻烦,先谢谢各位
我以外公的名义在其单位集资了一套房,我已出了全款(没有贷款),而且单位也同意了。现在外公去世,但房产证还没下来,买房时合同上写的是外公的名子。我外公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我母亲,她有一个哥哥(我舅舅)。我想知道这套房是否属于我外公的遗产,是否会被分割。我有付款时的银行转帐单。外公去世比较突然没有遗嘱。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是否可以通过银行转帐单(我出钱的证据)要回房子的所有权。

这套房是否属于我外公的遗产,是否会被分割--属于遗产,没有遗嘱会被分割

如果我向法院起诉,是否可以通过银行转帐单(我出钱的证据)要回房子的所有权--个人观点证据不足。可以认定你的出资额为债权

单位的集资房是有一定人身属性的,并且合同上名字是你外公的。而现在房产证还没下来,也就是说目前这里没有什么所有权的问题,只是个合同债权债务问题(集资房买卖合同),并且合同双方是你外公和他单位,根据合同相对性来说没你什么事情。至于说钱是你出的,那是另一个法律关系。
就目前情况来说:有几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落实,其一是这个房子是否已经入住,谁住着;你说单位同意了,但现在单位的意见如何,如果诉讼,单位是否能够给你证明此事;你和你外公没有形成书面材料的话,一个付款转帐单显得并不充足。

个人看法:目前房子产权并不确定,你外公突然辞世留下的不是房屋产权而是个合同债权,这个合同债权成为他遗产的一部分,至于你出的全款,那只是你外公和你的债务问题。或者说,他的遗产继承人将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部分债务(前提是你能拿出证据证明你出了全款的问题)另外,单位现在的态度会有多重可能,感觉此事变数还很大。

仅供参考

银行转帐单只能证明你出钱了,但是不能证明房子的权属。
应该是属于你外公的遗产

1、属于遗产;
2、你母亲和你舅舅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3、不能通过起诉获得房屋产权,因为你们之间不是借贷关系。

按继承顺序的话呢 就配偶 子女 父母 是第一继承人 如果没有配偶的话 就是你母亲 和舅舅 继承 你们那外公死亡证明 去办理 资产过户 去买房的地点改名 舅舅和母亲协商 谁要房子 谁给钱 协商不成 法院会变价 分配给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