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交社保的相关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7:43:01
我在前单位工作两年,单位一直没有给我缴纳社会保险金,离职后,我要求单位补缴不成,遂,告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为单位帮我补缴,现单位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认为社会保险争议属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仲裁委员会与法院的受理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超越职权范围,而法院的办案法官也和我说,社保问题,法院无法强制判决,我想问问是真的吗?如果法院不能判决那我该怎么办?
法院希望我们调解解决,我想问问真的如此吗?法院到底能不能就保险问题强制判决呢? 懂得人帮帮忙解答下 谢谢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与之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你所在单位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你申诉至劳动仲裁委员会是正确的,劳动仲裁的结果是对的。仲裁裁决超过15日正式生效。如果单位拒不执行,你应该到劳动局或市政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诉讼。由上级机关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双方协商解决,我想单位应该也愿意协商的,因为如果补缴社保的话滞纳金比应缴的钱还多。你可以要求他把单位该交的钱一次性补偿给你。
得饶人处且饶人。

日,真能颠倒黑白。
有时间你上网找找《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的很详细,用工不缴纳养老保险的问题不找用工的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还找谁,难道还能找信息产业局吗?

企业违反社会保险征缴,不属于行政诉讼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