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劳动法规定,年假是按自然年度算还是按入职日期的周年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1:36:43
比如08年7月入职,那么09年7月年满一年可以休年假。
这个年假是要在09年7月-09年12月31日之间休完,还是在09.7-10.7之间休完?

都可以了,只要你们没有少员工的年假就可以了。

  员工年假规定是从入职日期算。
  1、以入职时间开始计算的。
  2、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可以更具员工医院和代为的统筹安排休年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