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问题,求助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49:53
我是一个山村的农民。在我们那里有一条河,我们的电站是1994年建,三家人口共合买一个5KW的小型发动机,自己组装装机。正常使用。于广西贺州市大宁镇三合村下领脚碰田冲。
自2002年一个叫朱世军的老板来我们那里建电站,他用巨资打通了一条隧道,把我们原来的水源吃断,导致我电站水枯电绝,于是于2003年不得不停机发电。发动机如今放在家。当时没有处理好情况,暂时把电供我们使用。(没有合同)如今电已经使用5000度电,老板停止了给我们供电。我们觉得老板违反了我们的意愿,不得停电。使用电。要交钱。每度电五角钱。在用10000度电的钱是五千元。按照市场价格。我们应该交10000元。但是我们电站5KW。在下午6点钟之前发电,到第二天7点停电,也就是5乘以13个小时每天。再乘以365天,那么我们每年可以发电23725度。那么老板每年要交我们11862.5元。那么老板侵犯了我们的权利,他也要交我们23752度电每年。
如今老板把水淹到我们电站,淹了我们的田,当初有些人是每亩补助1200斤谷,我们的却是900斤
合同显示公平。按照当初的价格是50块钱每100斤,我们的田也就2000元每年。我家分文不领。但是。如今物价上涨,老板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给我们。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
我们心中不服气,
要求他第一给我们足够的电使用每年。
二,田的补助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补助。
事先田的签了合同,但是合同的注明要到司法机关登记盖章起效,我们签了字,但是我们那份合同没有送到司法机关登记备案。
请问我们能达到我们的要求吗?
关于我们建的电站被迫停止发电,需要什么发面的法律。

首先,你这属于民法范畴,属于民事纠纷
其次,这种民事纠纷,不是在这里能找到确切答案的,你最好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具体询问一下,无非就是花一个咨询费,几十到二三百不等
再次,在咨询前最好把所有的票据协议等搜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