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吗?要仲裁须哪些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8:16:05
要有你入职时间的可靠证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你可按以上规定计算补偿。
3、要有工资单等等可以证明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
可以,应当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应当提供的证据就是证明你什么时间开始在单位工作了,考勤记录、工资单等是直接证据,工友也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建议你详细看看劳动合同法全文。
从2008年2月份开始,如果用人单位不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支付职工双倍工资.你得提供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表,工作牌,证人等.
不可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