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责任主体有什么联系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2:46:36
课本上说,法律关系主体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是那些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无行为能力人是法律关系的主体吗?还有就是,法律关系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啥联系吗?以及区别?学到这里很不懂!!谢谢啦!!

1以民事上分析
首先: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够从事与其年龄相当的行为,如打酱油,其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酱油店和限制行为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有的是限制行为能力,但是超过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就属于没有行为能力也就构不成法律关系的主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也就是说是不会成为法律主体的。
除外的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的行为 如在商店抽奖后中奖的,商店不能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拒绝给付奖品。
这里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 法人 自然人 其他组织
其中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生来就有不用考虑,行为能力记住那些例外就行。
2 法律主体未必是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一定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适用法律的人格主体,这种主体可以是法人,非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他们的行为都由法律来约束和调控,作出的行为只有超过法律才会成为责任主体

责任主体是指承担法律后果和责任的主体,是属于法律主体的范围 。

不知道自己说清楚了没 。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