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起诉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8:58:21
我父亲于2009年8月30日被黑社会打成重伤,至今身体右侧属于瘫痪,无法说话,伤在大脑左侧。指使人和直接参与者已经被全部抓获(9月3日就抓到了)。指使人是同村书记的第二个儿子。但是已经过去了3个多月,公安机关或者其他部门都没有给我们家属一个确切的案件进行状况。我的猜想会不会是书记托了关系故意拖时间,让起诉的期限到期。
我想问的是,这样的刑事案件有没有起诉期限,还是要等我父亲伤病好了,鉴定伤残等级后才开庭呢?
像书记儿子这样的人能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早晨10点左右在人流量非常密集的地方对我父亲下手,其实这几个人7点左右就已经在村门口等着了。我父亲也是昏迷了1个月,开颅手术2次才挽回了生命。像这样有预谋有组织的报复行为,最低会怎么判?
一句话概括事情原由就是,我父亲是村民代表,我们村要拆迁,在一次会议上提出对书记几笔账目的怀疑,结果遭到书记儿子的报复!

诉讼时效两年,申请伤残鉴定的时效为一年。

刑事侦查,拘留,37天,逮捕以后两个月。

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一个半月,之后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两次,每次一个月,到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法院审理期限一个半月,可以延长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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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广东胡律师:

还没有过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两年;

你父亲的伤残鉴定时限是一年,最好做了鉴定才能起诉拿到相关赔偿;

你父亲的伤势构“重伤”的话,对方的刑罚在7年左右,最低也不会少于3年。

这是刑事案件,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残废的是要坐牢或有可能终身监禁的,你放心公安部门是不会轻易放走犯人的,人的身体最重要,先尽力看好你父亲的伤!等到伤情稳定后,鉴定是否残废,还有保管好你的一切有用票据,以备法院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