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卖方已收钱现在却想抵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2:13:00
3年前,一个朋友单位福利分房,他有指标但是没有钱购买,他先在外面借了2万把指标拿了下来,但之前借的是别人流动资金,别人要他1个月内归还,无路之下,找到本人游说(当时也是有考虑过买房子的事),所以他一说就有点动心,再加上离现在住的地方很近就有点心动,再加上他要的价钱比外面确实要低一点,毕竟都是血汗钱,能少一点当然好.当时就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我们自己拟定了合同都签字,还有一个见证人在场.
现在他家面临拆迁,他就找我说要回之前卖了的房子,到现在他都还一直在外面的朋友面前说那房子是他的,顾及朋友的心情.我也没有去拆穿,一些知道这些的朋友,他都故意生事吵架远离.现在一直找我要房子,说什么等拆迁后分了房子再将新的房子还给我(现在拆迁的房子一般都是在很偏远的地方),我不同意,他就说什么房子都没有过户,所以之前都不算数.

如果要做法律途径,想我这样的情况,能拿到房产证的可能性大吗?
还有,他现在说合同上他老婆跟孩子的签字都是他自己签的,他家里人都不知道.他现在又在说什么家里人不同意. 当时给他的房款,他现在都已经花完了.

就保不住这个房子了吗?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系共有财产的,应当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对外出售。按照合理价格,购买房屋的,为善意第三人,如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则法律保护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房屋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出卖人存在无权处分情况的,法院可以判决合同撤销,但是您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您所述情况,存在法律风险,您需要尽快把房屋办理到自己的名下,并需要到全家人同意的证据(比如,您签订合同后,对方家人一直未有异议,您们搬进房屋居住,未得到对方家人的制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没有办理过户,那在法律上这个房产并不属于你,你只能按合同贫穷对方的违约责任。

直接带上你们签的合同去法院起诉,要么对方按合同继续执行,要么就退回你的钱。

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你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可以依照购房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