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大侠进来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14:03
我想问一下,要是有人跟我发生争吵了,对方在离我一米远亮出一把匕手(三十公分长)这算是对我造成威胁吗?要是我在他没碰到我之前用凳子和棍把他打倒!这算自卫吗?又或者他捅到我一刀!我朋友把他打重伤不能动弹了!以上的我还要付什么法律责任的?谢谢谢谢谢谢了…
二楼!要是争吵后他第二天过来又跟我吵!我不答理!他拿刀出来!我该怎么办?我能在我没受伤之前把他打倒算犯法了吗?谢谢
要是我被打到之后才能还击…那样子不就亏大了吗?

不能算自卫。如果他已经通了你一刀,你朋友在你没力反击之时为了你的生命着想,此时就是自卫

按中国的垃圾法律,你朋友已经触犯了法律,弄不好既要赔钱又要坐牢!正当防卫要求你必须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在受到攻击时才能还击,或者这个人在对你造成生命威胁之前还有其她他受害者,还有,在对方被制服时不可以再用暴力,并且需要马上报警…你们现在的最佳选择是:(在对方报警的情况下,否则不管他她)1、主动找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对方如果同意协商记得必须在派出所主持下,以便消案,不用负刑事责任…我就知道这么多了!

显然不算自卫。。
。。。。。。这属于故意犯罪
你可以把争吵理解为挑拨的行为
这样你们2个都是故意的心态
所以。。。。
应该判故意伤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