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动迁房买下后的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57:07
情况是这样的,儿子老家房子拆迁分了一套公房,当时分的时候有母亲的几个平方份额在该房屋内,房子到手后,母亲的户口并没有进来,过了几年,儿子和媳妇用自己的公积金买下了房子的产权,房产证上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又过了几年,儿子把房子给卖了
问题:1.卖了房子的房款有无母亲的份
2.母亲若死亡,儿子的另几个兄妹有无权利继承母亲这几个平方的产权从而要求儿子把卖房所得的钱分一部分给他们
不是说动迁房不能转让不能继承不能买卖的吗?
分到的房子并不是产权房,只是承租房,儿子和媳妇是用自己的公积金把房子买下的,母亲并没有出一分钱,为什么还要分钱给母亲呢?

母亲无权要求房款,因为公房你母亲享有的是承租权或是共住权,但她并没有使用,那么房改时儿子作为承租人或共住人是有权利买下该公房的,此时房产转为儿子和儿媳的私有房产,跟母亲已经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所卖房款母亲也无权索要

房子有母亲的数额,应按母亲所占的平方数计算。母亲去世后该部分房款,继承发生时可以作为债权来继承 。

应当有母亲的份额,应为房产当中有她的平方份额,其是共有人。该部分房款,继承发生时可以作为债权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