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旧兼从轻原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3:44:46
一个罪犯正在被审理时,新刑法颁布了,新刑法里关于该罪行比就法里,更有利于犯人,是不是需要重新审理?
如果在已判决,但并未生效时,新法颁布,这种情况又怎么样?

新法有利,则从新法,此为从轻原则。
旧法有利或和新法基本一致,则从旧法,此为从旧原则。
从轻原则优先。

如果已判决但未生效,则可申请上诉,上诉期间按新法处理。
如果是终审判决,判决即生效,即从旧法。

刑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这个原则只有在作出生效判决时不适用,也就是说只要是在1997年10月1日尚未审判的、审判尚未结束的、判决尚未生效的都可以适用于从旧兼从轻原则

如不是终审判决,可以申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