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的路上出现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0:13:38
不过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故。我自己也不知道。我骑的是电瓶车。并且还到单位考了勤。上了班。在单位呆了一个来小时感觉不舒服。单位同事帮我送到宿舍休息。之后我醒来是就在医院。具我家人说;是单位的同事打电话给我的家人到单位来接的。经医生诊段是脑震荡。为了高额的医疗费我想单位能不能给分担点。单位有没有责任。并且我在单位已经工作快半年拉。至今单位还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未缴综合保险。

现在的法律算,但争议很大,正在考虑是否修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前提是机动车交通事故

算的,上下班途中30分钟内都算

肯定算,有法律依据的

现在好象不算了,因为无法判定你上下班走的路程,和你平时上下班走的路程一样,如果你能证明还行,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保险,估计不行,具体的你向当地的工伤认定管理部门咨询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