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预售合同签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42:26
因为我们这里基本上都是期房,所以签的是预售合同,有预售证,这个没问题的,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因为我老公在外地不能过来,所以他办了一个委托公证给我全权委托我代他办理。但是在办按揭的时候,办按揭的人说不能代签,然后她说可以找个人签字,就说是我老公签的,而且必须是我老公作为共有人,我作为主买人时才可以这样,如果我老公作为主买人,那么他必须回来,所以就是我作为主买人,我老公作为共有人,我签字按手印,那个销售(男的)代我老公签字,然后我换另一个手指按手印。因为开发商是把办按揭的人(不清楚是否属于银行)请到售楼处办的,所以当天签合同就可以当场办按揭,但是因为当天开发商系统有问题(网签),所以销售就让办按揭的人先给我办按揭了,办完按揭后系统也好了,就签合同。那个办按揭的人办完后就走了,所以她没看到我的合同,隔天她再过去的时候,看到我的合同打电话给我说合同不行,原因是合同上有共有人,而合同上的共有人签字的地方是我代签的,就是我签我老公的名字,括号标明是我代签,销售还跟我要了一份公证书,因为公证书上我老公委托我可以代签的,但是银行资料又是我老公签的(销售签字,然后说是我老公自己签的),这样就不一致了,办按揭的应该是还没有给银行提交资料,只是她自己检查。然后她跟销售商量怎么办,销售说预售合同上的共有人是去不掉了,可以让我老公回来全部再签,然后我觉得既然只是不一致的问题,而且主要是银行资料嘛,那个都可以销售假签的,预售合同应该也可以的吧,而且本来银行资料就是那个销售假签的,那么预售合同让他再签一下不就行了,然后问办按揭的这样行不行,办按揭的说行。然后我去改签合同的时候那个销售又说其他几份合同已经交到房管局备案了(我第一次签合同是上周四,改签的时候是这周二,不知道他说的真假),还有我自己的那一份也不用改了,就改银行用的就行了,然后我也问了办按揭的是不是只需要改银行用的那两份,办按揭的说应该是这样。
不过我现在觉得几份合同不一致,会不会有问题,房管局不是还要审合同吗??因为不太了解签合同后房管局银行他们内部这些流程,所以不知道这样会不会有问题,请高人指教!

PS:还有关于预售合同上共有人一栏,一开始我不知道还要签字的,以为把共有人填在合同里就行了(这也是我的一个疏忽),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有没有我老公名字都一样,而且房产证下来也可以加名字的,

1、首先合同假签,以后如果出什么纠纷的时间还是会有不方便的地方的,因为本身不合法,笔迹也不一样
2、房产局一般不会审,中国都这样,审也是走形式。但是几个合同不一致,确实存在隐患,还是那句,没事的时间没有关系,真有事的时间要用到合同的时候就麻烦了
3、销售有一定责任,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可向中介要求减少支付中介费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还有关于预售合同上共有人一栏,一开始我不知道还要签字的,以为把共有人填在合同里就行了(这也是我的一个疏忽),法律规定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有没有我老公名字都一样,而且房产证下来也可以加名字的,这些我都知道,之所以还要加共有人是觉得合同上有了,房产证下来就直接是两个人的了,省得再加名字这个手续,而且我也不想房产证上没有老公的名字,有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感觉舒服点,主要就是想省个以后加名字的手续,如果销售跟我说这样不行,影响贷款或者说会比较麻烦,那么我肯定也就不会一定要加我老公为共有人,销售当时啥都没说,其实有共有人也可以的,银行资料里共有人是假签的,那么预售合同也假签不就可以了?但是销售当时是让我代签的,感觉销售好像根本就不懂银行的事情似的,那个办按揭的也是这样说,说办按揭资料的时候他们都知道的,不能我代签,只能假签的,怎么合同又来个这个?到银行那边肯定有怀疑,说不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