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住房买卖纠纷!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06:09:23
我在2000的时候经朋友介绍买了一套农民郊区的自建房,卖方是在原宅基地旧住房拆掉基础上新建的四层楼房(后来才知道好象也没去办理相关重建手续),我当时买了第三楼自住,当时我已经是城镇户口但不知道这种情况不能办理房产证,而当时卖方却说可以为我办理房产证,并将这一条写进了购房协议中。现在我知道我这种情况根本不能办理房产证所以想把房子退回,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像卖方索要多少房款?(现在的房价已是我当年买房时的10倍,而且我当时还花了几万元装饰)如果跟卖方协商不成,我该怎样用法律的手段取回自己的应该得到的金额?请知情人指一条明路!谢谢!

这种事情只有咨询哈律师,不是专业人士给你建议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现今法律本来就不健全,协商解决估计肯定没有多大希望。还是请求法律帮助吧。

即使诉讼也只能退房款和部分修款,其他没办法.因为这是无效合同.

到法院起诉,请个律师。

农村房屋是不可以买卖给非本集体的所以买卖是无效的。也不能办理过户。就是你去起诉你你也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