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年多,没签合同,能赔多少个月的双倍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25:23
仲裁在判决时也有两种情况,
一是:从进厂的第二个月开始赔双倍工资,
二是:现在满一年没签合同不是自动默认为签无固定签,所以从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开始赔偿,,
我的情况是2008-11-24进公司,到现在已经超过一年,开打算仲裁,可听到这样的说词,心理没底了,,我星期六也上班了,而且我有打卡的工卡,也有工牌,
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哥哥姐姐们谁能帮我参详一下啊。。。谢谢~~!
没有悬赏了,,不好意思!!
写一个离职证明的文书,上面要有于赔偿的内容,交给公司,是否有专业人士帮个忙???
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劳动合同的前1日。用工之日起满1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1日都应支付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满1年的,满1年的当日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我个人认为是200-.12.24-2009.11.24的双倍工资赔偿,不然按你上面的说法公司违法成本也太低了
因为劳动法还规定过一年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与你签订,规定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
单位属于严重违法,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一、双倍工资只能主张11个月的。
二、加班费。
三、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情形解除合同的,还可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