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该享受什么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51:01
我是海大集团的一名职工,年前上班时受伤(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在住院治疗期间和回家养伤期间单位不但不给我生活补助连月工资也只有200-300元,我该怎么办,请有经验和懂法律的朋友给点建议!
注:单位以前规定了个岗薪制度,我的岗薪是480元.扣除该缴的五险一金就只有200-300元.可上班是记件工资,基本每月都有1600左右,我该不该享受1600元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用人单位实际发放给你的“工资”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
你应当享受的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应当为你工伤事故发生前12月的平均工资标准。

你应该拿起保护员工的法律武器(国务院375号令) [工伤保险条例 ]去找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