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会计算题,请高手帮忙做一下,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0:35:20
1、某大学周教授2009年6月份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3200元。
(2)学校发上半年奖金3600元。
(3)担任兼职律师取得收入80000元,从中捐给“希望工程”教育基金会40000元。
(4)取得稿酬所得3800元。
(5)出售自有自用7年的家庭惟一住房,扣除当初购买公房的价值和售房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后,取得净收入12万元。
要求:请按上述条件分别计算周教授6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及解析】
(1)6月份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6月份所获上半年奖金应并入工薪收入,一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6月份工资薪金应纳税额=(3200+3600-2000)×15%-125=595(元)
(2)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
①未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②考虑捐赠因素时,应税所得额=64000-64000×30%=44800(元)
③律师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44800×30%-2000=11440(元)
(3)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计算稿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减征步骤。
(4)出售自有自用7年的家庭惟一住房取得的净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95+11440+420=12455(元)

1、工资薪金所得:(3200+3600-2000)*15%-125=595
2、劳务收入:80 000*(1-20%)=64 000
捐赠可免税部分:64 000*30%=19 200
(64 000-19 200)*40%-7 000=10 920
3、稿酬所得:(3 800-800)*20%*(1-30%)=420
4、转让自有自用使用5年以上住房,免个人所得税

6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595+10 920+420=11 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