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已经3个月,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我不再这做了,该怎么保障我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7:59:58
1. 上个星期拿来一份劳动合同给我签,但是上面的合同期限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我们协商修改,但也未见老板拿最后一份合理的劳动合同来签,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未签有效的劳动合同。
2.如果我现在和公司商量,他不要我走,并说劳动合同在修改中,修改好了再签,那么我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中哪条规定来保障我的权益?

如果你想用法律途径维护的话,首先必须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在去法院起诉。
你这个情况,公司应该付你5个月工资。
你还可以联系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检举揭发一下,督促公司进行和解。
当然,我还是希望你和公司现商量,不要轻易诉讼,毕竟对百姓来说,还是很耗费物力和精力的。实在不行,只能先去申请仲裁,这个程序很快的。

应该支付你2个月的双倍工资,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协商,一般不成,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你的利益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应该是4个半月的工资。
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给你补偿。

又一个赚了的劳动者。
你可以主张5个月的工资。

在北京,公司与我签了6个月试用期,我来这个新公司已经1个月了.最快什么时候能给我上三险啊? 上海一家IT公司,一年的合同,3个月试用期,合法吗?我已经签了。该怎么办? 我于07.12.24在一家小公司上班,试用期3个月,我是今年六月份毕业的大学生,目前没签同,怎么解决 我是一大四应届毕业生,在北京的一个公司上班两个多月,户口在河北省,未签协议,单位应该给我上保险吗? 入职4个月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我的合同是2007年9月25日到期,到目前还未与公司进行补签,请问对我个人有什么坏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四个月公司未买保险,未签订合同算不算非法用工? 我跟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签了未满一个月,想辞职,该怎么操作? 本人在公司工作十几年,公司未与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参保,我以前的保险怎样才能让公司给我补上? 我在公司工作未满一年,试用期(3个月)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