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与日本签定了哪此较著名的不平等条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8:06:06
中国历史上与日本签定了哪此较著名的不平等条约?

马关条约
主要内容:1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
2赔2亿两白银
3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通商口岸,日本轮船可沿内河驶 入以上各口
4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开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辛丑条约(与8国联军)

《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二十一条》等等。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马关条约
辛丑条约
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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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条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