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诉讼保全中取得自己的资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16:11
甲公司(独立法人)由于经营不善,欠丙等几家公司(以下简称丙)的货款未付,丙公司对甲公司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甲账户。乙(个人)在甲公司承包,每年给付甲公司管理费,使用甲公司资质做工程。乙去年在戊厂做工程,工程款在当年没有结算回来,今年工程款结算回来到丁(丁为甲的上级企业的结算中心,丁企业为国有企业,行政上领导甲公司,甲的帐必须经过丁的结算中心才能到达账户),法院向丁下达执行财产保全的通知,要求丁对即将进入尚未进入甲账户的款项进行保全,并准备直接划到丙的账户上。提问:1,法院是否可以不经过甲直接从丁处将资金划拨给我丙?2,如何在这种情况下,乙能否把钱要回来?3,乙通过什么途径把钱要回来?

甲既然是独立法人,就要以自己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本案中法院可以对这笔资金进行保全,但不应该直接划到丙的账户上,乙如果想要回工程款,必须要尽快提起诉讼,主张债权,否则可能鸡飞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