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企业这个月的工资都要到下个月中旬才发,请问会计上应如何处理?原始凭证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2:19:00

楼上说法不对,这种情况不适用预提费用科目,应该使用应付工资科目。
首先,本月的工资在本月计提,如果没有计算出来,可以按照上月水平预估,
借 费用类科目/生产成本
贷 应付工资

下个月计算出工资之后,红字冲销预估凭证,同时按上面的分录做一份正确的凭证。

发放工资的时候
借 应付工资
贷 现金/银行存款等

本人认为不需要走“应付工资”栏,直接走“管理费用”就可以了。
借:管理费用-工资/生产成本
贷:现金/银行存款

楼上说的清楚, 我就不多说了
会计群:2049656

可以在本月先预提,把它纳入本期费用: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预提费用

到下月发放工资时:
借:预提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预提工资时的原始凭证可以是工资计算单,发放时将银行贷记凭证等入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