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朋友望关注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6:08:36
我想了解的问题主要在以下方面。。
时间发生在2006年9月8号下午1点左右
我朋友在开香烟店,过来一个年青人买了一包香烟(中华)明明是真的,那人非要说是假的。我朋友说要不可以拿到烟草专卖局评下.结果争执了几句那个买香烟的人就打电话叫了他的一个朋友过来拿起停在边上的自行车就往朋友店里砸,我朋友挡了一下,那个买香烟的就拿出匕首往我朋友屁股上捅了2刀然后转身就跑,我朋友就追,追上以后又被他叫来的朋友捅了2刀他们2个分散逃跑 我朋友在身中4刀的情况下死死追住一个人足足追了半个多小时才把那个人追到然后被后面赶来的110巡逻人员抓住,我朋友当场晕倒.被110巡逻人员送到温岭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那个用匕首捅伤我朋友的被110带走 另一个在逃...下午4点多钟的时候 温岭派出所来到医院给我朋友做了笔录后走了。晚上7点多钟的时候派出所经办人(张伟)打电话给我朋友 说让我朋友马上把验伤报告拿来,要不派出所那边要放人了.此时离我朋友被送进医院到做完手术才6个小时人还躺在病床上起不来,我朋友说现在人还走不动再说还没有拍片与详细的检查怎么能把验伤报告拿出来。就这样派出所经办人(张伟)把电话挂了。9点多的时候张伟把法医带过来,我朋友还躺在病床上起不来法医就看了看病历表说没什么大问题就按轻微伤处理,结果张伟连同法医就走了。
今天上午9月9号10点左右的时候我的另外一个朋友说那个被派出所抓走的人已经疏通了派出所的经办人员被送去治安拘留15天的决定。此时我朋友还躺在医院里不明所以。
我朋友的伤口在医院开的病历上写的是 臀部左侧一条长2.5cm 深8cm 另一条长3cm 深 5 cm 臀部右侧 两条均为长3cm 深 4cm 。
我想问下派出所能这样就把事情了解了吗,我朋友可是还躺在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里动不了呢。
我还有个不太懂的问题就事 被人用匕首连捅4刀 就做个治安拘留合适吗?
望有关熟悉此类事件的大侠能够指点下....
臀部左侧一条长2.5cm 深8cm 另一条长3cm 深 5 cm 臀部右侧 两条均为长3cm 深 4cm 。 能构成轻伤吗?

构成轻伤以上就不能算是治安案件了,应该是刑事,可能他们疏通过了吧,现在社会真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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