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20:26:30
我们公司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组成,两部分大概相等。十一期间部分工人要安排加班,我知道加班是要发放工资的300%作为加班费,对我们来说,这300%是指的基本工资还是全部收入?另外相应的出勤补贴是否也要发放?哪位专家知道给解释一下。谢了。

法定休假日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三款的规定,条文中计算的基数是“工资”。
当前,工资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前缀,使“工资”变得复杂了。
至今,劳动保障部没有对“工资”进行规范,原因是国家统计部门对“工资”已有规范标准。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根据这些规定,你们公司的工资应包括你说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出勤补贴等。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当天的基本薪资,出勤补助看企业,一般不予3被补贴

指得是你的基本工资,而不是全部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