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就能不为职工交社会保险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2:31:13
一家企业在录用职工的时候,提出如果职工 愿意交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每月要从工资中扣300元.职工提出不交保险费.在社会保障部门下达的勒令该企业掀起整改时,要求企业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

交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排除。因此,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的。

参加社会保险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即使职工个人愿意不参保企业也不能免责。
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企业和个人分担,分担比例有明确规定,企业从个人工资中超比例扣款,应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