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人士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6:37:51
我朋友是厂里的一个司机,在厂是做了五年了!这次为一点小事和经理吵了两句,经理就要辞退他.本来辞退也可以,可公司不想出补偿工资,他以辞退前提出下调工作岗位和下调工资为由,想以苛刻的条件逼迫他自已走! 请问这样下调工资和调换与原来工作完全不同的工作是不是合法的?我朋友没去车间,他以三天没去车间报到为由将以开除.这样我还能不能要回我的工资补偿?急,急,急!

用人单位以降低劳动条件或报酬方式逼迫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视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需要给予劳动者补偿。

没有正当理由降低工资待遇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诉,要求仲裁。我支持你。

双方有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有签定合同的按照合同办.如果厂里单方面毁约.你可以起诉它

那要看你原先订立的工作合同!你有没有跟公司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呢??里面应该有写明具体的工作岗位吧!你现在被调换的岗位如与合同中定的不符,他把你开除就是他先违约在先.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换劳动者工作岗位和工资,即使用人单位以苛刻的条件迫使你朋友自己离开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你朋友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也不应该私自旷工,旷工的行为已经违法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但因旷工3天即给予开出处分明显不合理,且事出有因,你朋友现在仍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