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律人士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30:10
我们要起诉的甲方在前几天去世了,请问一下我们的官司怎么办?我们是要甲方的房子。要是想得到房子,应该怎么办?

原因是这样的,我姥爷把祖上的房子给了甲方结婚,(甲方是我姥爷的外甥)当时约定好了每年给我姥爷150元钱生活费(当时是一九九二年)。 现在甲方去世了,生活费也不能给了,我们怎么办?

给他房子的条件是每年给你姥爷150元钱,这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
《继承法》第20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第21条:......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可见,你们应当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申请裁决,以保护你姥爷的合法权益。

你们现在要起诉,从主体上,由于甲方与去世,只能起诉甲方的继承人了。
至于该诉求有没有机会成立,最好带合同等资料找律师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