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怎么找老板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20:24:37
我的哥哥在一工厂检查机器的时候被生产的机器耍出的东西砸到了头。目前已经动了手术 ,我现在担心的是他以后的半年还不能够干什么体力活,又不知道找他们老板去怎么赔偿,应该赔偿多少。又担心我哥哥是否会有什么后遗症,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出了工伤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提供工资条什么的能证明你是在这个公司工作,最好能再有本公司员工出面做证,没有合同也会视为事实劳动关系.
首先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鉴定,然后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仲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及工亡工伤赔偿办法办理。工伤赔偿国家有专门的条款,不区分责任,到劳动部门一问就知道了,千万别私自处理,不然到时候没有人认帐你就更惨了。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