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行为会受到处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05:15
我在10月12日晚和同学22点多吃完饭,回家的路上给一同学打了电话,说我被抢了,我的同学就给我家打了电话。家里人就打110报警了。警察出警了,我家和警察一起找我到零晨一点多,后在单位发现我。当时我脸全是血,还有脸上还有被拳击的痕迹。当夜我回家休息。次日[10月13日]警方找我录口供,我结合实际情况主观推断,描述了当夜抢劫的情况。但实际是自我吃完饭后,从烧烤店出来后记忆已经模糊。但烧烤店老板证实我的同学在席间对我有恶意。我单位的人也反映我在回到单位的时候惊吓得厉害,又哭又叫说有人追我。种种迹象可以推断我确实叫人打了,而且我精神高度恐惧。后来警察又找几个证人了解情况,第三日[10月14日]警察又找到我说我第一份证词,漏洞百出,希望我能配合警方说明真像。我就把当天的实际情况讲了出来,即“我当晚从烧烤店出来后,就记不清事了。”这时警察就说我报假案。实际打110的不是我。第二天我和我的家人也没交报案材料。10月13日警方向我了解情况的时候我只理解为是巡问情况。不认为是报案。10月14日警方又问我,那你还报案吗?我说不报了。就这样当地的派出所就说我报假案,要对我进行刑事拘留。实际我究竟被抢没有,我自己是说不清楚的。从其它人反馈的信息和我的伤推断应该是被抢了,而实际是钱包也真的没有了。请问我会受到处罚吗?真的好害怕。现在警方就要限制我的自由,让我天天呆在派出所,还要拘留我,请问他们做的对吗?

无论是什么原因,派出所扣人不能超过48小时。拘留要出事拘留证。如果他不是按这个程序办事,就是违法。你有上诉权。

"现在警方就要限制我的自由,让我天天呆在派出所,还要拘留我,请问他们做的对吗?"
这种情况是你自己的想象还是事实发生的啊?根据我的判断,他们不会行政拘留你,更别说刑事拘留了,你所谓的限制你人身自由,是不是就是警察叫你去作笔录的时候让你不要乱走啊?
从你家人打110算起,就是报案了,但根据你的陈述,你并不是报假案。如果你跟警察说就当这件事没发生过,你也不想追究打你的人了,警察应该就不会管你了

你讲的有点模糊
按我的理解,这样即使处罚,也不会很严重,放心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