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产品发票何时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31:18
我们工作的产品总价高,计划以分期收款的方式销售,应该什么时候开发票啊?客户要求先开票后付款的话,我们就得交税吧?如果银行帐户没钱交那么多增值税时如何做帐比较好啊? 还有就是...我们向客户要求那种汇票形式比较有保障啊?
我是新手,老板让我先打听好了,可我一头雾水,请高手们帮帮我啊~
如果每次收款都开一次发票,那一笔业务下来要开好多张发票,那税务上没问题吗?对方公司入帐也没影响吗?

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下,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收入并开具销售发票。
针对补充提问:会计制度和税法就是这样的,多了几张发票,并没有改变交易的金额,税务上没有问题,对方入账也没有问题,如果嫌麻烦那就一次付款嘛……

按照税法的规定确认收入,并开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企业间的行为,看彼此谅解.
可在每期付款的时候开发票,也可在付第一期时开全部发票,也可以付完了再开发票.如果合作关系一般的话,还是每期付款是开发票好.但无论用何种方式,都要写签收单,以避免争端.

按约定收款日的时间和金额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