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6:55:08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我想问,为什么被不起诉人申诉,申诉的内容是什么?

不起诉是在已认定构成犯罪基础上的,与无罪是两个概念,如果确实未实施犯罪行为的,那么当然要申诉.

申诉的内容是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因为“不起诉决定”也是对当事人具有犯罪行为的一种认定,只不过按法律规定不作起诉处理。

在刑事案件中,被诉人无权上诉,只能申诉.所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时,被不起诉人只能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