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使用证的房子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04:22
我是农村户口,在家里有一套房子,是只有宅基证的,请问这套房子是属于我的个人财产吗,是否可以赠于给他人呢
如果将这套房子赠于他人后,是否可以转名

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个人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百五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条
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这是个人财产

绝对是个人财产,可以永久继承或赠与,但是,你应该凭使用证补办理房权证,手续很简单,费用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