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17:27
结婚前购买房子,本人付了首付,也一直是本人用工资还款,购买2年后结婚,房子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结婚后也一直是我供房子)
说明原因,最好是专业一点的,如何证明确实是本人一直在供,她的工资一直属于她自己支配,就是说房子她没有尽过任何义务,包括生活开支也是我对她有贴补,怎么办房子才不被抢掉一半?

应该说只要楼主是在婚前已经取得了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只署了你一个人的名字,房子她是肯定抢不走的,法律上讲你是房产的唯一所有权人。但是如果将来涉及到离婚分割房产,你肯定要支付给她一定的经济补偿,因为婚后用于还房贷的款,不管是不是全部用你的个人工资支付的,都要作为婚后共同财产处理,万一将来需要分割房产,你应当支付其中的一半给她。即使如你所说她从没支付过一次房贷,你还经常补贴她生活开支,但都不能否认她工资的一部分也是用于你们共同生活的开支了,不会因为你工资高、支付的多,就由此否定她所拥有的财产共有权。
  另外楼上的高级经理最好别误导楼主,将来如果诉讼解决,女方根本不需要举证证明购房款有自己的部分,只需证明该房在婚姻存续阶段继续支付按揭款就足够了,因为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姻存续阶段双方的工资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相反,楼主根本无法证明支付按揭款的工资应属于他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只有一种情况楼主可以证明房子自始至终都是他个人财产,那就是他得举出足够证据证明婚后支付按揭的款不是来自夫妻共同财产部分的收入,而来自他个人所有的收入,比如来自他自己亲属事先声明只给予他个人的财产,这个可能性几乎等于零。顺便说一句,我就在法院工作,我之前所说的婚前所付归你个人、婚姻存续期间所付将在离婚时分割的处理原则,既有婚姻法和民法通则公平原则作为法律依据,也有现实判例的,这不是找哪个高级律师能搞定的事,除非你遇到了个不懂法不讲法的法官,才能得出楼上说的这个全额归你、对方一分钱拿不走的结论。
  当然楼主和妻子如果目前关系并没有到那么糟糕的地步,只是对将来的产权归属有所担心,希望能有个明确说法,那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现在和她协商,如果她同意出具一份声明愿意放弃她对该房产的共有权利,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如果确实关系已经糟糕,按揭离付完还早,建议你长痛不如短痛,赶紧处理此事,避免更多的按揭付款变成夫妻共有的部分。

不属于。婚前购房属于婚前财产,无论夫妻共同生活多少年,如果没有约定,婚前财产永远是一方财产。
证据:只要你能拿出婚前的房产证即可,如果结婚时没有明确约定,它就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