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起诉B,B不予理会,不接受法院审理,B属于什么行为?会得到什么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10:58
A起诉B,B不予理会,不接受法院审理,B属于什么行为?会得到什么后果?
1.B是被告,如果法院两次传票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对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拘传;对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判决;
2.B的行为是妨害司法程序的行为;
3.要么背拘传,要么缺席判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民事案件中,B可以不到,法院可以在传票传唤不到的情况下,缺席审理,如果是必须到庭的案件,法院可以拘传(强制)。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可以对不到庭的被告进行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