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应当以什么名义起诉B?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8:14:24
A和B向来关系不好。B听说A有一空房要出租,便散播流言,称A的房子风水不好,对住户不利,导致A的空房无人应租。

B在这里到底侵犯了A的什么权利?好象不是名誉权啊,那又是什么呢?
但是说风水不好好象并不能对A的房屋造成什么实质上的影响呀?这和说A的房屋的质量不好是完全不同的

个人认为,并不一定非得说质量不好才会影响到对物的收益,只要散布的信息足以使他人对权利人的物品产生误解,并对权利人利用该物进行经营获取收益产生影响,即构成了对他人权利的侵犯。事实上,在经营销售中,影响销售的因素很多,并不是只有质量好坏决定着商品的销售,还有其他很多因素都会影响。在一些比较迷信的地方,说风水不好,在客观上确实会对该商品的销售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在其他比较开放的地方,这么说又不会产生什么实际的影响。因此,应当具体来进行分析,如果在客观上,确实对权利人的商品销售产生了影响的,就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经营权,如果不能构成实质上的影响的,就不能作出侵权的认定。
这个情况跟公序良俗原则的认定有点类似,由于各地的风俗不一样,在某些地方,一种行为是违背了当地的风俗的,但是在另外一些地方,这种行为又是不违背的,所以就得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客观的分析,才能确定是否违背公序良俗。
这种说人风水不好的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侵犯他人的合法经营权,要从具体分析来看,是否在客观上对物的使用收益造成了实质的影响,才能认定是否属于侵权。

这种情况侵犯了A对其财产的合法经营权。
合法经营权属于所有权内容中收益权的延伸,是指权利主体利用自己的合法财产进行经营获取收益的权利。B捏造事实,散布流言,使公众对A的财产产生了误解,影响了A凭借合法财产取得收益的权利,属于侵犯了A对其所有物的收益权,因此构成了民法上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看法,欢迎交流。

B侵犯了A的财产收益权,A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B承担立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根据现行的法律,只有按侵犯名誉权起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