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之间造成的人身伤害应如何赔偿?怎样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27:07
在监狱里罪犯之间发生打架如果没有形成狱内刑事案件,但造成了人身伤害,赔偿问题应如何操作?应由什么单位处理?怎样具有法律效力?

1、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则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进行解决,以对方为被告提起民事赔偿之诉。民事方式与刑事比起来,相对自由,可以通过庭外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但如果狱警对于该人身伤害存在教唆等主管过错,该狱警也可能承担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等相关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