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租房协议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6:35:25
请问各位有相关法律知识的人, 我于今年6月份将房屋租给一对台湾夫妇,并签订租房协议。 协议中注明租房时间为2年,而且双方也在同意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签字。现在那对台湾夫妇突然说要搬家不要再租下去了。
请问在这件事情上面我有甚么权利呢?他们是否应该赔偿我的损失呢?

p.s 请越详细越好,谢谢!

违反协议,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出租方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承租方继续履行合同;
2、如出租方同意解除合同,承租方应当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3、承租方还有权利主张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失,主要损失内容有房屋空置期的相关损失。

他们应该赔偿你的损失。
你们之间签订了合同之后,双方都应当自觉履行。对方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你们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就按合同规定决定赔偿。
如果你们没有违约责任条款,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要求对方赔偿。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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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在你们的《租赁合同》中有没有关于违约的条款,也就是说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如果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那么应当按合同约定办理。
如果,在你们的《租赁合同》中没有上述条款,还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合同提前解除的条件。如果条件成就时,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将不被视为违约行为。
如果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那么你可以主张由于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