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职工公积金贷款因违纪解除合同要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16:27

根据你当地的相关规定也有一定关系,请详细查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以武汉市为例:

武汉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本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住房新机制,支持和鼓励职工购、建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在本市购、建(包括翻新和大修,下同)自住住房开办的专项委托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实行向中低收入职工家庭倾斜的政策和缴存住房公积金权利与义务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依法实行担保方式。 公积金贷款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审定、发放并与借用公积金贷款职工(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公积金贷款职工(以下简称贷款合同),有关金融手续委托银行办理。 凡在本市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均有资格成为公积金申请人。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款额度和最高额度,公积金贷款可贷款度,为借款人(借款人的配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包括配偶;未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包括配偶)年工资总额之和*35%*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0万元,一般不超过所购建住房的总价的50%,最高不得超过总价的70%。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缴贷挂钩的原则和借款人具体情况核定。 公积金贷款期限一般为5至10年,最长不超过15年。 公积金贷款利律由市房改委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和发布。 借款人借用公积金贷款应如实填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连同下列证明材料交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 本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和户口本); 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的书面证明; 所购住房的合法房地产权属证件或购买住房协议; 批准自建住房的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 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应对借款人的申请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的,应分别办理手续:是购买住房的,签发公积金贷款承诺书,由其据以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是自建住房的,书面通知其办理房屋估价手续。 抵押或质押借款人在与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前,应按下列规定提供担保: 以房地产抵押的,与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签订质押合同,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以有价证券质押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