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戚卖房子给我,找的是一个我门两家的亲戚来当的公证人。这样的合同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49:27
卖我房子的亲戚他是由于房产商占用土地依法赔给他的房子,正在修建中。当时我和他签定合同时他家人并不知道情况,而他家人与合同里面的房屋面积有着直接关系的。当时找的是我门两家的一亲戚当的公证人,但是他并不是公证机关的人员,只是一普通公民。那么这份合同合法吗?

如果卖方的房子是他与家人的共有房产,而私下进行出卖,同时你明知房产不是他一人所有,却仍然签订合同进行买卖,这种合同是无效的。你们的行为属于恶意串通,侵害他人的利益,无论谁来见证都是无效的。
要合法取得房产,必须经过对方家里全体房产所有人的同意,在这个前提下,无论是否有见证人,都是合法有效的。

1、如果合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可能无效或部分无效。
2、公民只能见证,不能叫公证。

如果房子是几个人共有的,只是其中一人和你们签约,那么这样的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

他只能属于是见证人,如果发生纠纷他可以是证人,和你买的房子没有什么关系,因为你提到你买房子时他的家人不知道,问题就在这里,房屋的产权是谁的,他是单身还是结婚,还是离异,在法律上你们的合同有很大的漏洞,
还有就是你们有没有定日期去产权过户,不过户那产权就不是你的,合同不合法,只要过户就没有关系了。

只要对房子拥有所有权的那些人同意把房子卖给你就行了.合同就是双方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实不用公正人也行的.
但不知道你说的他家亲戚的其他人有没有对房子的所有权(包括处置,使用,占有,收益).如果有但其他人没有同意,那这份合同就是不合法了.因为他无权处置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