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种经营行为能够的上“专利”标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08:32:20
出于保密原因,公司名称、网站名称以下简称“本站”;交纳预付费的或需要服务的以下简称“被服务人”;提供服务的或要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人”。请您谅解!
本站经营坚决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进行。
一、 本站性质:本站为服务型盈利性网站。
二、 经营范围:
1. 为被服务人与服务人之间以科学的、安全的、高效率的、合理的组织起来并且相互通知。
2. 提供免费会员注册平台。
3. 提供交费平台、费用保留平台、取消预约平台、信息更新平台、意见建议平台。
4. 论坛。
5. 提供免费下载客户终端。(网友所需内容,本站没有可以转载。)
6. 提供新交法的宣传平台、本行业专用英语的学习平台。
7. 提供广告宣传平台。(将来)
三、 服务办法:
本站经营虽在网络中进行,但该经营的服务是在实际生活中进行并且完成的。
本站经营的服务特点是:通过在本站注册,可以使被服务人员在实际生活中的消费节省50%以上。
四、 服务程序:
1. 被服务人:
免费注册会员 → 根据需要申请被服务项目 → 交纳预付费 → 等待接受服务。
2. 服务人:
免费注册会员 → 申请服务 → 等待提供服务。
3. 本站编排服务:
本站为被服务人与服务人之间以科学的、安全的、高效率的、合理的组织编排起来,并且相互通知达到服务成功的目的。

五、 新颖性: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与本站的经营方法、服务对象(被服务人和/或服务人)、对服务人和/或被服务人编排的形式相同或相近的经营场所、单位、个人或网站。
六、 创造性:
本站的各个检索工具、显示平台、消费公式、收费公式以及对服务人和/或被服务人编排的形式都是本站的创始人设计。
七、 实用性:
1. 能使被服务人节省消费支出50%以上。
2. 能使服务人在工作中顺利、安全的进行服务活动。
3. 能为被服务人节省可利用资源。(被服务人以前不能利用的资源,现在通过本站可以充分利用。)
4. 能节省能源。
5. 能节省服务成本和降低服务风险。
八、 我的问题:

1、纯粹的经营模式不能获得专利的保护
2、有硬件附着的,实现经营模式的手段或者工具有可能能够申请专利,如果申请可能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3、签定技术保密协议。不过经营模式在实践中很难保护,您需要有更为核心的技术才可能保护。

要不你先去版权局看下你的网站申请版权保护的事。网站上的东东都是保护版权的。

不能申请专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