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求助:催讨稿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43:35
我朋友是大陆的一名公民,与台湾某出版社有合作关系,共出版书籍四本,稿费(税后)总计约台币48000左右。但是至今该出版社未履行付款协议(按合同应付款时间为8、9、10月),由于她身在大陆,想请问一下在这种情况下,什么样的处理方法较为适合?因为我们都不太清楚是否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而又需要多少花费?

另,若该出版社在未收到我寄回的合同前就先行出版,也至今未给稿费,又该如何处理呢?

谨 谢。

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建议通过大陆与台湾的民间交流机构,比如出版行业协会或是作家协会等方式协商处理。
至于法律途径,这涉及大陆与台湾的法律制度问题,有一定难度。主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以当事人约定为先。
即使你的合同没有寄给出版社,但是对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的,合同也已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