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工伤事件的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3:12:31
A员工是公司一普通职员,99年8月份入司,表现良好,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于2005年在上班途中发生工伤(其中是一辆大车把他撞伤)。A员工住院医疗花了38000元。当时公司对次工伤事件已报,工伤认定书以下。可现在法院判决书是肇事司机无法执行。可A员工一分钱没拿到手,接下去还要第二次手术。A员工工伤保险有效吗?A员工能有什么办法得到自己应有的补偿。
肇事者补偿金无法执行,那A员工所有费用都能在工伤保险保障作用中补偿吗?劳动法有明显规定吗?
谢谢!

A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已认定为工伤,经法院判决是肇事司机负主要责任,在无条件执行的情况下,应发挥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使受到伤害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和应有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