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跟一公司只签订了期限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回来以后才知道是被公司清退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9:22:03
想请教各位高手:一,公司应不应该支付我这七天工资(该公司试用期合同有一条规定每月出勤不满15天没有工资,当时公司解释说防止有些人干几天就自己跑了).二,公司无故辞人,往返路费是不是要公司承担?多谢
另外被公司扣押的毕业证也要自己出邮寄费,公司才给寄回来.要不然自己还得大老远去郑州取毕业证.真是太气人了!

首先对您的遭遇同样感到气愤。

1、如果只约定试用期,应视为无试用期。约定的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所以你和该公司具有三个月的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几天,即应当有相应报酬。不满十五天,不该工资的约定,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无效。

3、在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辞退员工。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
继续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其赔偿。

4、如要求赔偿,赔偿项目包括: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替补偿金(即一个月的工资),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一个月工资,以及劳动期间的七天的工资,以及其它因为其行为造成的损失。

5、往返路费如果是因为公司辞退造成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6、以后让你押毕业证书和交押金的单位即使没有工作也千万不要去!!!
这些都是违法的,这样的公司肯定不是正常的公司。

解决方法:1、从通知清退你的时间起六十天内,提起劳动仲裁。
2、向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解决。

黑公司
找个律师打官司
只签订了试用期合同,没有正式的合同,说明对方专靠这招坑劳动者的。

在济南跟一公司只签订了期限是三个月试用期合同,没有劳动合同.回来以后才知道是被公司清退了 我与与公司签订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是2008年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候,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甲乙丙公司之间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此种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是( ) 我04年到一家公司,已签了4次劳动合同,08劳动法实施后我能不能在08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过了三个月之后公司才跟我签订劳动合同,这算不算不符合法律规定???? 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十年,承包人的义务就是交粮,现在国家不用交粮了,那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要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法么? 没有跟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一年多,如果辞职能得到什么补偿吗? 我跟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在公司服务满两年会拿到一笔额外的签约金,这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吗?税率是多少呢? 公司只与我签订劳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