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赔偿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44:42
我公司驾驶员小曾上班时间驾驶公司车辆撞伤行人李某,当时慌乱,逃离现场回到公司;公司负责人马上把他带回现场并到交警队投案自首;
找到伤者后公司出面安排伤者入院治疗,当时和驾驶员小曾商量,由公司借钱给小曾先行处理事情,事后在考虑责任问题;公司借款1.5万给小曾交纳伤者住院费用并写下借条;
病人出院后,之后小曾与伤者家属商量私了,赔偿对方4万元钱,其中要求公司承担1.5万元;
公司车辆办理全保险;
现在病人已经出院,小曾拿着出院发票,要求公司把他的1.5万借条归还给他后才把发票给公司;
然后要求公司承担1.5万元赔偿;
请问,小曾做法是否妥当,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公司事后通过协调在交警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没有注明是肇事逃逸,而是移动现场;
另外,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肯定会赔偿的,关键是私了的那4万元钱,保险不会赔偿,即便算误工等费用也赔不了这么多,所以,我想知道的是4万元中,小曾要求公司承担1.5万是否合理,如果公司不承担,会出现什么结果?
另外,此事如果走法律程序大概损失是多少?

小曾如果执行职务中导致他人损害,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以小曾存在重大过错为由向小曾追偿。
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协议的,小曾无权要求公司补偿。
这种情况下,比较好的方式是双方协商处理,因为保险可以理赔大部分的医疗费用、误工及护理等费用,这样情况,公司受到损失的可能性就不大了。这种方式即能减轻小曾的经济压力,也能弥补公司损失。当然,这需要有懂保险理赔的专业人士看一下你的所有手续,先进行评估。

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主要看事发时司机是否在为公司履行职务行为,如果不是,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如果保险够用直节走保险就得了。

从法律上说,公司首先有第一位的法律责任。如果小曾有过大过错,公司当然也可以依法追偿。

小曾的做法非常不对
是他开的车撞了人,应该他自己负责,又不是让他白做事的,要是都撞了人叫公司负责的话,那他每天撞一个人,那公司不要是倒闭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