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培训费用问题我不明白,想请教下大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12:24
我和公司的合同中包含了一项培训费用的问题,说是从2006年7月14日到2007年1月13日属于入职以及在岗培训,只要是工作未满2年离职的都需要赔偿培训费5000元(并不是违约金,那是另算的)。
我想问的是法律对于这个培训是怎样界定的,因为公司对我们充其量只能算是实习,并没怎么培训。
所以我想弄清楚怎么才算是培训,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会有什么内容所以就签了,现在想走又怕要交5000。
向各位请教,真的对我很重要!!谢谢

合同合法有效,如果你工作没满两年就要赔钱了。因为公司举办培训是为了你更好的为公司服务。如果没有达到为公司服务的合理年限(两年并不是很长),培训费当然要由你负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