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门头房的一个纠纷,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7:34:55
我想买一个门头房,付了10万元的定金,购房处开了收据。但由于这些门头房是村委开发的,房产证很可能是集体的(现不确定),所以我想让购房处给我一个承诺:房产证什么时候能给我.但购房处含含糊糊的不给。于是,这件事就一直拖着,购房处每天给我打电话,催我去交钱或退定金,但那房子我真的想要,因为位置很好。当然,我也一直通过我的房地产界的关系来解决这件事.今天,购房处又打电话来,再不过去办理,他们就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这件事.在这里我想问一下高手们:我已付了定金,并收据上只写着我为买哪条路的几号房付了10万的定金,并没有写必须在某年某月某日之前过去办理,否则定金做废等等的话。这种情况,他们通过法律手段能告我什么?

这种证件不齐全的房屋根本就不能买卖,特别是集体土地.
这种房屋价格优惠是有原因的,因为手续不齐全,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办证.因此建议你慎重考虑.
至于你所交的定金,由于买卖根本不合法,你完全可以要回,对方不可能追究你的什么责任.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他们那有纪律吧!不清楚,因为房产证本来他们就说不清什么时候能给的!这么托着也不是事,总要解决的呀!不行见面谈个清楚,告诉他们你心里在想什么!重要的是勾通!